今天是2025年5月9日 星期五,欢迎光临本站 

热点推荐词:

行业动态

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指标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/9/2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评价条件: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。
(三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
(四)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评价标准: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,满分为100分。

返回上一步
打印此页
在线咨询
在线客服:
18156636181

请扫描二维码访问手机站

扫一扫 加微信

[向上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