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问题
参评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)需满足的条件有:
(1)申报单位或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者常驻的专利权人;
(2)申报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)、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,且该专利权有效、稳定、无权属纠纷;
(3)该专利创新性强、技术和设计水平高,已经在安徽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;
(4)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、中国外观设计奖、省专利奖、省外观设计奖。
省专利奖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:
(1)发明、实用新型专利
①专利质量(25%)。评价: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;文本质量。
②技术先进性(25%)。评价:原创性及重要性;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;3.专利技术的通用性。
③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(35%)。评价: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;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。
④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(15%)。评价:社会效益;行业影响力;政策适应性。
(2)外观设计专利
①专利质量(25%)。评价: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;文本质量。
②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(25%)。评价:设计要点独特性;艺术性及象征性;功能性。
③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(35%)。评价: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;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。
④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(15%)。评价:社会效益;发展前景。